关于征集2022-2023年度江苏智库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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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江苏新型智库研究能力与研究水平,不断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更好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江苏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完善成果评估和应用转化机制、设立“江苏智库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要求,现面向全省各类智库和智库专家征集2022—2023年度智库研究优秀成果,将在第七届江苏智库峰会上予以发布。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1月以来的江苏省内智库机构或智库专家为第一署名的智库类研究成果,包括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联、省科协等)内刊上发表,并获得实际工作部门转化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成果;在中央级、省级报纸和期刊上发表的应用类研究成果或者以新型智库建设为研究内容的成果;以省重点智库和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为署名出版的决策咨询类成果专著(论文集除外)。申报成果、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奖项设置 从征集成果中评出10项最优成果,作为“江苏智库研究十佳成果”;评出80项左右优秀成果,作为“江苏智库研究与决策咨询优秀成果”。 三、申报办法 1.实行限额申报。省重点高端智库、重点培育智库分别限报4项、2项,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限报1项。除以上智库机构成果外,省内985高校(一流大学)限报6项,211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报3项,其他普通本科院校限报2项,双高职业院校限报1项。省级机关(包括下属研究性机构)限报3项,中央和国家机关驻苏智库类研究机构限报2项。以上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申报。各设区市限报2项,由各市社科联统一申报。本次成果征集不接受个人申报。 2.申报人必须是研究成果的第一作者。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成果。 3.成果申报须在申报系统填报,线下提交成果原件,并附采纳应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4月28日—5月20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五、组织安排 征集活动在第七届江苏智库峰会组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省智库研究与交流中心具体承担组织工作。征集结束后,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并研究确定,“江苏智库研究十佳成果”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联合发文并颁发证书,“江苏智库研究与决策咨询优秀成果”由省社科联发文并颁发证书。 六、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仅接受在省社科联研究室信息管理系统内申报,申报入口为https://www.jsskl-xxgl.cn/system/(请仔细阅读说明书:https://www.mubucm.com/doc/5kLOALdCNn-)。按要求填报,完成后提交; 2.寄送要求。寄送成果申报书(系统内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及成果复印件各6份(专著可报送1本),支撑材料1份。如研究成果涉密,请通过机要方式报送电子版。 联系方式: 秦丹丹,025-83370433,18112993092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68号4号楼515室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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